重庆市原公安局长何挺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

2017-10-09 17: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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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原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夏崇源因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公安部原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夏崇源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夏崇源同志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参与非组织活动,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安排其家属公款旅游;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他人职务调整、提拔提供帮助;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影响谋取私利。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夏崇源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局级非领导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

夏崇源简历

夏崇源,男,汉族,1959年7月生,江西大余人,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中央党校法学理论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公安部政治部主任,党委委员,副总警监警衔。(简历摘自公安部网站)

重庆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何挺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重庆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何挺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何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谋求职务晋升搞攀附,长期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务接待,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频繁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严重超标;违反组织纪律,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何挺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收缴其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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