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闵行区检察院,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机制启动仪式现场。受访者供图
8月25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启动“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工作”,此举意味着,曾有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闵行区将限制其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关系的工作。
对于限制从业的方式,闵行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检察院收集了闵行区近五年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建立黑名单信息库。目前,检察院已与当地相关主管单位达成共识,要求区内从事未成年人服务的教育单位、培训机构、医疗机构、游乐场所等单位,在招录人员时,需通过信息库对拟招人员进行对比审查,如对方有涉性侵害犯罪记录,将被禁止录用。
上述负责人表示,机制得到不少民众支持,但也有法律人士质疑称,机制或会触犯刑法修正案(九)当中“从业禁止期限为三年至五年”的内容。对此,其回应新京报记者称,机制并非“禁止从业”,目的是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事相关行业,两者并不冲突。“我们的信息库也在更新完善,实施细节也在探索中。”
教育等多行业涉“性侵”门槛
闵行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晨介绍,去年,该院办理一起中学教师强制猥亵女学生案,并依法建议法院判处禁止其在一定时期内从事教育及相关工作,成为上海市首例性侵类从业禁止案,并获评为上海市妇女维权十佳案例。
此案在当时引起关注,也成为闵行区检察院尝试建立“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机制”的“灵感”来源。
据“女童保护”统计,2016年公开报道的433起性侵儿童案件中,易于接触儿童职业的从业者作案占比高,包含教师、校车司机、学校厨师、幼儿园工作人员、保安等,全年有98起,占总数的22.12%。
张晨回忆,此后一年,闵行区检察院组织人员进行理论调研与实证研究工作,将性侵案的从业限制范围,从教育行业扩展到培训机构、医疗机构、救助机构、游乐场所、体育场馆、图书馆等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单位。也就是说,上述的相关单位在招录新人时,均需经过相关入职审查。
今年4月以来,闵行区检察院分别与闵行公安分局、闵行法院等职能部门以及闵行教育局、闵行民政局、闵行文广局、闵行体育局、闵行卫计委等主管单位,就加强入职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与具体机制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