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天傍晚到今天上午,王保安、陈雪枫、卢子跃、邓崎琳、李成云、常小兵、刘志庚、王阳8名副部级“老虎”接连领刑,掀起了一个打虎小高潮。
长安街知事APP注意到,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认定,广东省原副省长刘志庚的受贿金额为9817.015069万元,数字精确到了6角9分钱。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武钢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邓崎琳的受贿金额5539.771588万元,精确到8角8分钱。
刘志庚
被“精准量刑”的不止刘志庚、邓崎琳。5月11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青海省委原常委、西宁市委原书记毛小兵受贿1.0480661694亿元,精确到9角4分。
毛小兵
5月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安徽省原副省长杨振超受贿金额为8084.774163万元,精确到6角3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115.558153万元,精确到5角3分。
有小伙伴问,难道还有人带着几毛几分钱去送给副部级官员?当然不是。法院在判决书中写明了,以上金额是这些“老虎”收受他人财物折合的数字,不仅有钱,还有物品。
很多行贿人喜欢用金银、玉石、房产、外币、名表、字画等贵重物品来行贿,而这些物品的价值不容易有一个确定的金额。遇到这种情况,司法机关会委托相关单位对它们进行鉴定、估值,若是金银制品,要根据重量、工艺与市场零售价来确定价值,进而形成受贿金额。
长安街知事APP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了类似的案例。江西省赣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周逸洪,在2013年收受过一根50克重的金条,价值人民币18149.5元。周逸洪最终被认定的涉案金额是人民币1166.51495万元,尾巴上的那5角就是来自这根金条。
江苏省泰兴市原副市长林楠,曾在2010年春节期间,收受雷达牌手表1只,价值人民币12168.8元,而他被法院认定的受贿金额是人民币39640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