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85天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陈旭在今天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并以涉嫌受贿罪移送司法。
对于这个上海第二虎、政法“首虎”,法晚·观海解局记者注意到,中纪委在通报中称其是“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而这个提法首次用在省部级及以上落马官员上。
(上海政法首虎陈旭)
中纪委将陈旭视为“典型”
3月1日上午,卸任检察长职务的陈旭以上海市法学会会长的身份参加了一个揭牌仪式。晚7时,中纪委官网就公布了他因涉嫌严重违纪而接受组织审查的消息。
今天,中纪委通报称,陈旭存在5方面的违纪情况:
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大搞以案谋私,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他人安排的旅游和打高尔夫球活动;
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违反生活纪律。
(陈旭曾晋谒黄帝陵)
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称,陈旭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和社会公平正义,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系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法晚·观海解局记者梳理发现,问题通报中被指“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大老虎并不鲜见,比如日前被批“毫无政治信仰、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的安徽原副省长陈树隆。
但是被视为“不收敛、不收手典型”的大老虎,截至目前仅有陈旭一人。
希望儿子清白,实则亲属敛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