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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官员:红会负责“三献”辅助性工作

2017-02-25 04: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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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在遗体器官捐献中,红十字会到底该承担哪些职责?这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今天有了“标准答案”。

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56票赞成、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红十字会法修订案。修订案明确:红十字会“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如何理解其中的“参与、推动”与“参与开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表示,“红十字会虽然有‘三献’(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工作职责,但是‘三献’这项工作的主体是谁?是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所以卫生行政部门是‘三献’工作的主体。法律为什么要用‘参与推动’、‘参与开展’,就是红十字会虽然开展这些工作,但这些工作是一种辅助性的工作。”

他解释说,造血干细胞和人体遗体器官捐赠,中国红十字会设有中编办批准的两个事业单位,这两个事业单位有其职责,“比如关于造血干细胞红十字会参与推动写的是‘负责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治疗库的实施,组织开展宣传募捐活动,管理HLA资料,面向中国及境外进行检索等相关工作,负责造血干细胞的采集移植等’”。至于遗体器官捐献,“主要的辅助工作是,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公平分配、救助激励、缅怀纪念及信息平台建设”。

他强调,希望通过本次修法,使红十字会成功打一个翻身仗,提高公信力,“近些年来,由于各种原因,中国红十字会的公信力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质疑。公信力受到质疑是有很多原因造成的,但是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由于红十字会制度约束的缺失,由于各方面的监督,以及红十字会财产收入的信息透明等方面都存在制度的缺失,中国红十字会的公信力一定程度受到了影响。这次通过法律的修订,我们编好制度的笼子,使红十字会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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