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国际 社会 文史 经济 滚动

宁夏:义务教育阶段及高三学生不得留级

2017-02-24 17:04:54
A+ A-

2月23日,记者从宁夏教育厅了解到,《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实施细则,学校学籍档案和学生学籍档案均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纳入电子学籍系统管理,纸质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负责管理。今后,我区将逐步扩大学校电子化管理范围,并推行学生教育卡,记录学生的相关信息,实现学生身份识别、考勤、学籍异动、营养餐、乘坐校车等业务管理。

小学新生30天内需建立学籍档案,学籍一人一号终身不变根据实施细则,小学新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在30天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和电子学籍。学生学籍档案内容除了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等外,还含有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包括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享受资助信息等。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小学、初中、普通高中所有新生应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如因病或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者,必须在开学后一周内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周。

小学、初中新生无故不按时报到的,按疑似辍学处理,待恢复入学后补录或更新学籍信息。

适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可按照流入地具体办法和工作流程,向暂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学生凭相关手续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学校就读,并由学校按照当地常住人口户籍子女同等待遇建立、接管学籍。

休学转学需提出书面申请,高三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中小学生如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原因确需休学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因伤病提出休学的,需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并出具证明及相关材料。学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提出休学的,需出具公安或民政、人社等有关部门的证明,学校核办后做休学处理,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籍管理者核准。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义务教育阶段以及高三学生不得留级。

热点新闻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