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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前特首曾荫权被判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

2017-02-17 20:5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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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香港前特首曾荫权被判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现年72岁的他从2005到2013年任特首。

曾荫权(资料图)

曾荫权(资料图)

来源:海外网

2017年1月3日上午,香港前任行政长官曾荫权涉嫌收受利益案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审,曾荫权否认三项指控。

据港媒报道,曾荫权7时17分由警方要员保护组陪同下乘坐七人车离开渣甸山毕拉山道高级公务员宿舍住所,约7时30分抵达坚尼地道圣约瑟堂。在教堂内,曾荫权闭目祷告,逗留约30分钟后离开并直接前往高等法院。

曾荫权在夫人陪同下到达香港高等法院

此次审讯由陈庆伟担任主审法官,预计审讯时长20天。

现年72岁的曾荫权共涉嫌3项指控,包括2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及1项《防止贿赂条例》中的“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身为天主教虔诚信徒的曾荫权在当天法院开庭前,特意前往教堂进行了长达半个小时的祷告和忏悔。

2005年3月,在首任香港特首董建华以“健康理由”辞职后,曾荫权于当年6月24日正式宣誓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二任行政长官。2007年3月25日,曾荫权第二次当选特首,任期延至2012年届满。曾荫权在任期间,时值全球金融动荡以及香港房地产价格飙升的时期。

曾荫权在夫人陪同下到达香港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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