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与断崖式落马的部级官员串供、一案双查的女书记落判
(法制晚报记者李洪鹏编辑熊颖琪)1月17日上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在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作省法院工作通报时称,2016年,四川省法院依法审判李佳、何华章等一批重大贪贿犯罪案件。通报称,四川省资阳市委原书记李佳受贿案,内江中院于2016年11月8日一审宣判,认定李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宣判后,李佳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被四川高院院长通报李佳是何许人也,她又有哪些“故事”?
观海解局记者给您揭秘。
女干部火箭蹿升两年“三级跳”
记者梳理公开简历发现,生于1966年的李佳,为四川省仁寿县人。1984年至1987年她就读乐山师范专科学校(后合并改名为乐山师范学院)外语系英语专业。
毕业后,李佳在当时的乐山财贸学校(后合并改名为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任教,后兼任校团委书记。1991年3月,李佳调至共青团乐山市委工作;6个月后,迅速调至共青团四川省委,任研究室副主任干事。
李佳
1992年10月,李佳进入四川省委组织部工作,开始了她“组工干部”的生涯。在组织部里她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人事处处长、干部一处处长等多种职务。2004年4月,晋升为部务委员,跻身副厅局级干部序列。
2005年6月,李佳“外放”到乐山市,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然而9个月后,也就是2006年3月,李佳又升任共青团四川省委书记。
2004年至2006年这两年间,李佳完成了仕途“三级跳”,由四川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处长,升为四川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之后升任乐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从处级干部跃升为正厅局级官员。速度之快,当时在四川官场被称为“火箭般蹿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