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标题:对“标题党”有必要出台一些狠招治理
12月5日,北京市网信办通报了多起网络媒体涉及“标题党”违规行为的案例。很多都是来自网易、搜狐、新浪、凤凰网等受关注度很高的网络媒体,影响恶劣。
看了关于对“标题党”通报的新闻,回顾一下我们的日常感受,觉得“标题党”问题比通报的还要严重,还要复杂。比如,2014年,有学者表达了自己对《继承法》迟迟得不到修改的焦虑,媒体在刊发这一新闻时,使用了《将配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妥》的标题,因而招来了数万网友的吐槽。但对照全文来看,这位学者的核心观点,是“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比如子女)的时候,配偶跟第一顺位继承人一起继承;有第二顺位继承人(比如父母)的时候,配偶跟第二顺位继承人一起继承,份额逐渐增加。”并不是剥夺配偶的继承权,“不妥”之说根本不成立。
当然,这还算是比较柔性、轻度跑偏的“标题党”。那些读遍全文也没找到标题透露内容的“无中生有”型标题;那些夸大事实,虚张声势,混淆表像与本质,存心误导公众的“挑事儿”型标题;那些利用社会流行语的戏谑特征,故意把彼意偷换成此意,让循着标题点击者上当的“穷极无聊”型标题,显然就更加可恨了。
众所周知,如今网媒是“标题党”的重灾区。这种现象浪费大量的社会传播资源,也带来了误导公众、制造混乱的社会负面问题,同时也给网媒自身带来一定的信任危机。现在,不少人挂在嘴边上的“连网上的东西你也信?”这句话,就是一些网媒自我作践的真实写照。既然如此,为什么网媒还一再出现“标题党”呢?这又不能不从网媒的生存环境上找原因。
一般来说,访客流量是网站赢利模式中的关键要素,为获取流量,千方百计吸引网民点击,就是网媒的最大行为动力。传统媒体对标题的要求,是依附于内容存在的“着重具体性,力求准确性,突出简明性,增强形象性”等。而到了网络媒体,标题的功能基本就只剩下了一个——激发被阅读的欲望。为了吸引点击,网编甚至可以不考虑内容。无论多么耸人听闻的手法,无论社会舆论如何批评,他们都会以“闻着臭,吃着香”的心态乐此不疲。
笔者记得,对于网络媒体的“标题党”现象,去年好像集中整顿过一次,许多网站因此重新建章立制,约束网编,情况有了一些好转。但是从这一次网信办通报的案例看,“标题党”似有重新抬头之势。而这一次在北京网信办通报“标题党”的报道中,除了列举了案例,同时也把其网站自己规定的《新闻标题制作规范》一并刊发,使其相关制度与违规现实对照呈现,鲜明暴露出一些网媒对“标题党”表面上反对、实际上依赖的“臭豆腐”心态。
据悉,北京网信办对上述已查实的“标题党”违规,将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罚到什么地步,能否触及灵魂?如果处罚不疼不痒,“标题党”现象收敛一点后,还会变本加历。而为了促使网站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确保网传新闻不被骗取点击的利益诉求所绑架,网管部门不妨以“乱世重典”的思路,出台一些有望根治的狠招。比如,对网站的自采新闻,要像传统媒体那样,建立责编总编各自把关、各负其责的制度;对于转发新闻,一律不得擅改标题,否则以违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