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云南星长征投资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控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春城支行骗取贷款、承兑汇票高达10多亿元。被告人被控通过一名银行客户部副经理做“内应”,再加上假合同、假房产证等虚假材料,从国有银行骗出巨额资金。记者调查发现,该案暴露出当前部分国有银行在监管方面存在很大漏洞。
企业勾结银行客户副经理骗贷
今年10月,这起骗贷案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法院开庭审理,目前仍在等待宣判。
据检方指控,仅2013年8月至2015年1月,星长征公司就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春城支行先后取得6笔贷款共2.7亿余元、34笔银行承兑汇票共9.9亿余元。最后,贷款只还了3000万元,承兑汇票交了保证金2.7亿元。
记者从检方了解到,该公司涉嫌在春城支行骗贷的金额远不止这些。星长征公司提交给银行的合同、房产证、银行进账单等都是假的,甚至用于抵押贷款的个别房产之前也已抵押给了别的银行。
此案中,被检察机关起诉的还有春城支行客户部副经理李宁。作为“内应”,他是骗贷案发生的一个关键人物。
按照规定,客户申请贷款时,银行至少要有两个人共同调查申请材料,金额大的还要成立调查组、出具调查报告。星长征公司的代理律师在庭审中指出,事实上,这一环节多由李宁一个人办理。在28笔承兑汇票的调查报告中,有25份都没有调查经办人和调查负责人的署名、签名。
在领取抵押房产、土地的他项权证环节,应当由银行的人亲自去房管或土地局领取。但多个证人证言表明,春城支行曾派出几名员工一起去外省领他项权证,到当地已是下班时间,他们就直接从星长征公司的一名经理那里拿走了他项权证,第二天也没有再去土地局核实他项权证的真伪。
一位在春城支行担任某项贷款审查人的员工在证人证言中承认,自己从没办过那些贷款业务,之所以作为审查人出现,是因为银行人手不够,是他自己把密码等信息给了李宁,由李宁完成审查的。也就是说,李宁实质上既是调查人,又是审查人。
利用系统漏洞虚增授信额度
由于多次贷款和出具银行承兑汇票,星长征原本的授信额度已经不够用了。检方指控显示,为应对这一问题,春城支行客户部副经理李宁在银行系统里更改了星长征公司的保证金数额,虚增了其授信额度。李宁先后向该公司发放了1.1亿元贷款,出具了7亿多元银行承兑汇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