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小官大贪”的双面人生
他善于包装作秀,是媒体报道中的能人、强人、名人,曾当选“中国好人”。而在诸多光环的背后,却是利用一切机会捞钱,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样样“在行”——
说到反腐肃贪,人们经常说那句“老虎苍蝇一起打”。区分“老虎”和“苍蝇”,依据的是贪腐者的级别职务,但“小官大贪”的危害同样不能小觑。
最近,在安徽省淮南市,就有一位这样的“小官大贪”受到了法律惩处,他就是凤台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党委书记、主任范光林。由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范光林等五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经田家庵区法院开庭审理后,于2016年10月8日作出判决:被告人范光林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大图:被告人席上的范光林(左一);小图:任城关镇“一把手”时的范光林
忘了初心的“苦孩子”
案发后,不管是写悔过书,还是与办案人员聊天,范光林总会强调:“我是苦孩子出身。”
范光林的确是苦出身,若不是有贪腐这块污迹,其人生本可以用作励志教材。他是凤台县一个普通农家最小的孩子,上面有四个姐姐。因为家中贫困,小时候他常常饭都吃不饱,“因为家里穷嘛,我每天只吃两顿饭,十岁之前都没吃过晚饭。”
穷孩子立志早,范光林学习一直很刻苦,后来考入淮南师范学院。1982年毕业后参加工作,199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从八公山小学调到凤台县统计局当打字员,是他仕途的起点。那时的范光林,是个脚踏实地干工作、朴实谦逊的年轻人。
统计局副局长是范光林担任领导职务的开始,之后,他历任凤台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凤台县新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凤台县房地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凤台县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等职务。2012年5月,他调任凤台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仕途顺风顺水的范光林,渐渐忘了自己的苦出身,或者只是把它挂在嘴上作为一种标榜,早失了感恩之心。用他自己的话说,“我成了一个典型的拜金主义者”。
2015年春节后,安徽省淮南市检察院接到一封署名为“正义之声”的举报信,信中列举了范光林很多贪污腐化、欺压群众的事例。经研究,该院决定将线索交由田家庵区检察院主办。办案人员展开初查,发现大量涉案事实。2015年3月10日,田家庵区检察院对范光林采取强制措施。4月23日,淮南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范光林作出逮捕决定。随着办案工作的深入开展,范光林不为人知的一面渐渐“丰满”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