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判死缓、在狱中服刑的4个村民的家人一直在为儿子喊冤。
11月22日,江西高院召开“乐平5·24奸杀碎尸案”再审庭前会议,确定该院将于11月30日不公开开庭再审此案。
至今,此案被法院认定的4名凶手已在监狱服刑10年。前街一号(公号:qianjieyihao)记者近日从权威信源处获悉,此案又有新证据浮出水面:物证检验报告显示,5·24凶案现场发现的数枚烟蒂上的DNA来源于“自认真凶”方林崽的可能性大于99.999999%。
被害者遗体仍未找到
京华时报曾报道,“乐平5·24奸杀碎尸案”发生于2000年,死者之一为江西省景德镇乐平市中店村绿宝超市老板蒋泽才,他的尸体于2000年5月24日清晨被发现在中店村“无天底”的田间,现场还有其妻子郝强带血的发夹、上衣、高跟鞋等物。黄全正记得很清楚,当天儿子黄志强和村里人一起去现场看热闹,中午在岳父家吃饭,还有声有色地分析,这肯定是情杀。
两年后,黄志强和同村的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相继被捕,他们和在逃的汪深兵一同被控为凶手。
2003年7月7日,景德镇中院一审判处4名被告人死刑。法院判决书认定,2000年5月23日晚,黄志强等5人携带凶器伺机作案。当晚23时许,他们在“无天底”田间小路上发现蒋泽才、郝强,便上前索要钱财。蒋泽才不从,争执中汪深兵一刀砍在蒋头部,郝强见状逃走,汪深兵便去追赶。其余4人各持凶器朝蒋头部、身上乱砍,致使蒋当场死亡。程发根从蒋身上搜出5000元、手机等物。“随即5人先后对郝强进行轮奸。为灭口,程发根又找来绳子勒郝强颈部,其余4人按住郝强,将郝强勒死,后抬到附近树林掩埋,为灭迹,次日中午,5人抽签决定顺序后依次持刀将郝强碎尸,并将尸块装入塑料袋各自拎走四处抛散。”
由于黄志强等4人一再在庭审中集体翻供,此案曾被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4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提起公诉后,该案即引起普遍关注,前后有20多名律师参与其中,均做无罪辩护。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4人死刑;上诉后,江西省高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4人口供前后有明显不一致之处,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重审后,景德镇中院仍维持原判,4人继续上诉。
2006年5月31日,江西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原判对4人所犯罪行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