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特报客户端近日,一则《关于董明珠同志免职的通知》在网上流传,内文显示董明珠已于10月下旬被免去了格力集团董事长的职务。
记者刚刚从珠海市国资委处获悉,该《通知》属实,董明珠已不再在格力集团任职,今后仅为格力电器的董事长兼总裁和法定代表人。
根据这则《通知》,珠海市国资委在10月18日对格力集团董事会发出了通知:"免去董明珠同志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
记者查询格力集团官网发现,目前格力官方平台上并未发布与这则《通知》相关的消息。
对这次调整,外界有点不明所以。据业内人士分析,此次调整,或与国企改革、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兼职过多有关,董明珠此前既是格力集团董事长,又是下属企业格力电器的董事长,故此次调整其实为企业内部的正常安排。
而格力集团新任董事长人选目前并未公布。
董明珠1990年进入格力做业务经理,1994年开始相继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经营部部长、副总经理、副董事长,2007年,她出任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2012年5月,格力电器创始人朱江洪卸任格力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和总裁职位,彻底退休,由董明珠接任格力集团董事长一职。
2016年10月18日,董明珠卸任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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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领导兼职新规尤需重拳“清底”
近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国资委联合下发《关于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禁止违规兼职的通知》,重点围绕“十不准”,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兼职问题作出全面规范,着力防止利益冲突。(11月6日《南方日报》)
国企领导兼职和党政机关在国企兼职的腐败隐患类似,无疑是提供了更多的“权力寻租”“利利交换”空间。2010年,实业界人称“扭亏大王”的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原副总裁范宪,不仅担任华谊集团副总裁,而且还兼任集团下属二级、三级,甚至是四级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终究因为兼职泛滥、插手过多,而权力“任性”、贪污受贿,受到法律的严惩。
虽然早在2013年,中组部就曾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提出了“凡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兼职不得超过1个;连任不超过两届”等具体要求,但国企领导干部依旧是一个空白。此后,也有诸如上海、深圳等地先后就国企领导不准兼职“捞外块”作出过规定,但此次广东省出台的《关于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禁止违规兼职的通知》,相对而言更加系统明确、易于操作,尤其是列出了“十项负面清单”,对国企领导干部兼职腐败划清了“红线”。
新规,应当规范和约束今后,但同样也要正视和清理从前。否则,新规在“违规存量”面前实行“软着陆”,恐怕权威性必将大大降低,生命力也将大打折扣,民众的挫败感也会随之而生。虽然《通知》要求,“有关人员必须认真对照检查,自觉向主管部门报告整改情况”,但在新规对待“违规存量”上,显然是“硬”规定不能只依靠“软”要求来落实,不然,违规获取必定成为既成事实,暗度陈仓依然或隐或现,利益粘连总会藕断丝连。
因此,规定还需长牙生威,尤其是落地新规。就《通知》而言,还是需要在重拳“清底”方面,严要求、明责任、细措施,切实将“清底”工作作为新规掷地的第一声。不仅要主动辞去违规兼职,还要自觉上缴违规薪酬,不仅要退回兼职单位的各项保障,也要让清理干净用人入股等违规事实,既要查清查明各类违规行为,也要区别分类采取惩戒措施。新规的“重音”“强音”,想必不仅是一种正视过去的态度,更是一种开创未来的决心。否则,范宪类的人物仍旧会在规定的阴暗处悄然生根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