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香港11月4日电(记者 连锦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4日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作的关于委员长会议提请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草案有关情况的汇报,香港主流舆论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支持和理解。有关人士指出,因应香港出现嚣张的“港独”言行,期盼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出面一锤定音,以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施。
立法会议员李慧琼指出,梁颂恒、游蕙祯在立法会宣誓时侮辱国家和同胞,激起社会各界的强烈抗议和严厉谴责。近日香港鼎沸的民声充分显示,港人重视国民身份,重视香港作为中国一部分的宪制秩序。在这些问题上,立法会议员不能有丝毫含糊的余地。
香港工联会副会长黄国健表示,基本法的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这是人大常委会的宪制权力。香港有人质疑会否影响香港的司法独立,其实司法独立建基于“一国两制”,现在“一国”受到“港独”的严重威胁,中央当然要管。
立法会议员张华峰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梁、游二人的宣誓风波已触及国家主权,符合释法条件。目前各种法律观点的争拗,已令很多市民感到十分困扰,因此由人大释法,给社会各界一个明确答案,厘清争议,相信这是符合大众期望的。
香港财政司前司长梁锦松认为,分裂国家及“香港独立”都是很严重的问题,国家不会容许,香港人也不愿看见。“一国”一定先于“两制”,关于“港独”问题,国家要通过人大释法或以其他方法表明立场,都是可以接受和理解的。
香港执业大律师丁煌直言,全国人大有法定权力去修改及解释法律,“香港有人反对最高权力机关去做其分内事,这是对香港法制的本末倒置。”
香港《大公报》《文汇报》等发表评论,从多角度阐述人大释法本身就是法律既定的机制,是香港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香港回归以来,全国人大数次释法,不仅没有影响香港的法治,反而厘清了香港司法实践中的不明朗因素,有效维护了香港法治。
《星岛日报》发表题为《无知玩火为港招祸》的评论文章指出,为彻底解决“港独”进入议会的后遗症,中央决定出手,“事件涉及中央与特区的关系,属人大释法范围,应该毅然出手,这是责任要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