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程丹峰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6年7月27日,湖南省张家界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程丹峰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株洲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程丹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程丹峰,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株洲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程丹峰利用其岳父苏荣担任江西省委书记的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程丹峰简历
程丹峰,男,汉族,1970年7月出生,河北省张家口市人,博士研究生,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
1988年9月至1992年7月,在中央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学习;
1992年8月至2000年6月,任财政部地方司、预算司干部、科员、主任科员(期间:1995年9月至1999年7月在中央财政大学国民经济计划与管理系攻读博士);
2000年6月至2007年9月,任财政部国库司总会计一处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副处长(期间:2002年3月至9月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财政部和政府投资管理公司工作交流;
2003年4月至2005年3月,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进行博士后研究;
2006年9月至2007年3月,美国斯坦福大学访问学者);
2007年9月至2008年3月,任财政部国库司(国库支付中心)行政事业决算处处长;
2008年3月至2011年7月,任财政部国库司(国库支付中心)国库现金管理处处长;
2011年7月至2012年11月,任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2年10月任张家界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5.11接受组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