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滨受审
周滨(周永康之子)一审获刑18年,一个多月后,他的老同学米晓东也站上了同一个法院的被告席。
相比于周滨藏于幕后的神秘,米晓东多在台前为其打理海上和陆上油田买卖生意,被称为周滨的“白手套”。
7月14日,为周滨牢狱生涯拉开序幕的湖北宜昌中院一审查证,米晓东伙同杨保东、周滨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1.2亿余元,实际分得1275.7万元、美元105万元。
考虑到米晓东到案后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且退缴全部赃款,最终宜昌中院以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上下铺之交演变成“白手套”
米晓东,1970年5月出生于河北石家庄,大学文化,北京汇盛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据财新网报道,米晓东曾就读于西南石油大学1988级油藏专业,毕业后到中海油深圳分公司供职。
该报道还称,米晓东能力很强,英语口语好,懂石油生产和勘探业务。2005年前后离开南海东部公司时,米还是一名正科级干部,之后在深圳的一家外资石油公司短期供职。2006年前后到北京,与周滨合伙做生意,负责打理周滨在海上和陆上油田买卖的生意。
米晓东还喜欢自称系周滨的老同学,大学时曾和周滨是上下铺。接近米晓东的人称其“为人低调,办事妥当,深受周滨家人喜欢”。
2012年12月,周滨从自己的别墅中被警察带走。次年6月,米晓东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12月被逮捕。2014年11月,米又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5年5月,再次被逮捕。
2016年6月15日,宜昌中院一审认定周滨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及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2亿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法院认定的几项罪名中,米晓东与周滨的交集出现在第二项。宜昌中院查明,周滨伙同他人,利用其父周永康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4亿余元。这与米晓东受审时法院认定其涉案的金额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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