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修订计生条例生二孩将取消四年生育间隔
法制晚报讯(记者李洁)北京的全面二孩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生效。而2015年12月31日前抢生的“二孩”仍将受罚。与此同时,本市将尽快修订计生条例,将取消生二孩需有四年生育间隔的规定,同时,2016年1月1日后结婚、生子将不再享受晚婚晚育假。
针对全面二孩政策在北京如何落地,市卫计委昨天作出回应称,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规定,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市实施全面二孩政策。
同时,本市正加紧修订《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配套规章,确保政策实施前后计划生育制度有效衔接。
市卫计委表示,本市将逐步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的奖励和扶助体系,加大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扶助力度,切实解决其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制度。
与此同时,同步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实行二孩以内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符合条件生育二孩以内子女的夫妻可以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就近到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办理生育登记,由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全程代办《生育服务证》,享受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优质服务;下一步将探索生育登记对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据测算,北京市符合全面二孩政策可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常住育龄妇女数量约增加236万,预计2017至2021年间将累计新增常住出生人口58万,年均新增出生人口约11万,年度出生人口总量将达到30万。
取消晚婚晚育、生育间隔规定
市卫计委表示,本市将加快修订《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配套规章。坚持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取消晚婚晚育、生育间隔规定,完善再生育政策;增加符合规定生育的计划生育奖励假、配偶陪产假等福利待遇。
此外,条例修订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做好政策实施前后奖励和社会制约制度的衔接,对政策前的独生子女家庭继续实行各项奖励优待政策,对政策调整后自愿只生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各项奖励优待。
今年结婚生子不再享晚婚晚育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