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政事儿”微信公号11日报道,近日,海南省琼海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陈列雄的犯罪事实,在海南电视台曝光。
据公开资料,陈列雄是海南澄迈人,1954年生,16岁参军,曾先后担任镇长、镇委书记、市委常委等职,2009年担任琼海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14年退休。
“政事儿”(微信ID:xjbzse)注意到,军人出身的他曾是海南的“政治明星”,1997年,时任琼海市委常委、温泉镇党委书记的他,当选中共十五大代表,还荣获过“全国十佳人民满意公务员”、“全国优秀乡镇党委书记”、“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曾在三年间,两度登上人民大会堂向中央领导和全国人民汇报。
然而,在退休一年后,2015年3月,他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6年12月,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列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陈列雄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2年,陈列雄在担任琼海市嘉积镇党委书记,琼海市委常委、琼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琼海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共计收受贿赂人民币769万元、港币80万元。
“政事儿”注意到,根据审判视频显示,2016年9月受审时,陈列雄当场发话“指示”审判长,对审判程序提出“指导意见”,还给自己量刑。
“审判长,我就说咧,这22宗罪都是我主动承认的,”陈列雄大手一挥,“所以没有什么异议的话,就不要一一列举了,就是通过就算啦!”
“行不行?干脆一点。”见审判长“无言以对”,陈列雄又补了一句。
之后,审判长对陈列雄给予了回应:“法院还是需要走这个程序,所有证据要经过法庭的举证质证,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
听了解释,陈列雄笑了:“噢,都是我主动承认的,这个就干脆……”此时,他又挥了一下手。
审判长打断他:“你这个是态度的问题,下面在量刑的时候,公诉人会出示的好吗?”
“好。”陈这才停止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