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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李明哲案必须由大陆法律主导

2017-03-30 14: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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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29日对外证实,台湾居民李明哲因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已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李明哲的事情近日成为台湾舆论的焦点,台湾官方和媒体交替释放的消息称,李于本月19日从台湾赴澳门,计划从那里去大陆,随后失联。台湾方面要求大陆公布李被控的罪名,通知台方他目前的羁押地,并要求保障他包括会见家人和律师在内的各项权利等。

台方迅速营造了一种大陆以秘密方式“乱抓台湾人”的悲情,将台湾普通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作为“标准”,攻击大陆侵犯李明哲的个人权利。

还有一些技术性的分析认为,李明哲在一个社区的非政府组织(NGO)里就职,热衷于通过网络向其大陆的朋友分享“台湾民主经验”,而且每年都去大陆,给那些朋友“送书”,他有可能触犯了大陆今年初生效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办法》。另外有人猜测,台湾最近连抓“共谍”,不排除大陆以抓李明哲对台报复。

由于国台办已经指李明哲从事了“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它的相关程序会更加复杂。台湾方面搞一些李的家人是多么担心他,大陆与台方的沟通“没有平时快”的小悲情游戏,他们自己清楚,这是很没有意思的。

如果理论“乱抓人”这件事,现在最该被指责的应该是台湾方面。台湾情治系统日前向台媒称,当下有5000余“共谍”潜伏在台湾,并且渗透进台湾政权的关键系统。在近日被捕的“共谍”中,包括了一名刚在台湾学校毕业并于本月早些时候回到台湾的陆生,那名陆生与李明哲比起来,显然更难让人与“间谍”联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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