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永旭 添利定期 开放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 红公告
公告 送出日期:2017 年 10 月 13 日
1. 公告基本信 息
基金名称 易 方 达 永 旭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永旭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16111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6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易
方 达 永 旭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基金合同》 、 《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9 月 30 日
截 止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 元) 1.039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
元)
23,483,653.61
截 止 基 准 日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比 例 计 算 的 应 分 配 金 额 (单
位: 元)
18,786,922.89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12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7 年度的第 3 次分红
注: (1)本基金场内简称为易基永旭。
(2) 根据 《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规定,
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
基金合同生效满 3 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 10 份基金份
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05 元 (含) , 则基金 须进行收益分配, 每份基金份额每
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80%。
2. 与分红相关 的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