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来,综合试验区新增跨境电商进出口企业2万多家,带动就业200多万人
■本报记者 苏诗钰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以跨境电商发展为突破口,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业态创新,对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增强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新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将跨境电商监管过渡期政策延长一年。
商务部日前发布的有关数据显示,根据目前13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初步统计,今年上半年,13个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商进出口的规模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了一倍以上。其中,B2B占比达到了六成,跨境电商进出口已经成为我国外贸发展新的增长点。综合试验区创新建立了相关的政策框架,以六体系(包括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电商信用、统计监测和风险防控体系)以及两平台(即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线下综合园区)为核心,实现了制度创新,助推了产业的转型升级,扩大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渠道。
两年来,综合试验区共新增第三方平台400多个,新增跨境电商进出口企业2万多家,带动就业200多万人。
浙江财经大学副教授文雁兵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提高了跨境电商的运营效率和便利化,尤其是“单一窗口”的建设运营,能够打通跨境电商“关、检、汇、税、商、物、融”之间的信息壁垒和制度隔阂,一方面为进出口电商支付、物流、仓储等企业提供数据交换服务,另一方面为海关等部门提供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提高口岸监管和进出关便利化程度。
上海金融学院浦东研究院执行院长肖本华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资本市场可以支持一些跨境电商企业以及为跨境电商提供信息、金融等服务的企业上市以及并购,从而促进我国跨境电商的进一步发展;第一批和第二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实践证明,通过试验区的制度创新和服务集成,可以解决制约我国跨境电商体制性障碍的难题,以便提高效率,因此有必要将其经验复制推广并建立更多的试验区。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日前表示,2016年5月份起,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实施监管过渡期安排,政策效果是明显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实现快速的发展。经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的过渡期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主要考虑,一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增加了我国市场的有效供给,推动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了国内消费升级;二是缩小了进口消费品境内外价差,吸引了境外消费回流,满足了消费者多元化的消费需求;三是目前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规模较小,保持政策环境的连续稳定,有利于我们更好地总结这个行业的特点和发展的趋势,完善相关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