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桂小笋
在今年的9月7日,*ST新亿发布了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董事会提名的七名董事候选人未获投票通过,监事会提名的两名监事候选人也未获投票通过,临时提案中三名股东联合提名的三名董事候选人获得通过。
随后,交易所对公司下发监管问询函,追问更多的细节内容,而昨日晚间,公司再次发布公告称,因《问询函》所述问题内容尚需公司与相关方取得确认,为确保回复说明的准确和完整,故原定于9月20日披露的《问询函》回复公告,延期至9 月21日前披露。
质疑公司控制权生变
根据此前的公告显示,交易所要求*ST新亿核实的问题,包括本次股东大会投票中,否决公司董事会提名的7名董事,并投票赞成临时提案中3名董事的股东主要为广西沃洋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贵州恒瑞丰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易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瑞弘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德天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昆山成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生命爱晚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益峰源实业有限公司等9名。上述股东中,除深圳市益峰源实业有限公司外,均为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股东。
交易所要求前述股东分别说明并披露相互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的资金来源是否存在关联、各自的投资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各自的股权和控制权关系是否存在关联、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前是否存在沟通联络等。
此外,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董事会提名的董事、监事会提名的监事均未当选,其中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长黄伟。公司股东广西沃洋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贵州 恒瑞丰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名的三名董事全部当选。结合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情况,交易所要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说明公司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化,并提供判断依据。如发生变化,请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最后,交易所还提及,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当选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未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请公司本次换届前后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说明后续召开股东大会补选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的工作安排,以及在补选完成之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履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