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泽娟
【农村金融时报】
近日,北京数十位老人陷入“以房养老”骗局一事引发高度关注。他们根据所谓“理财人”的介绍,以房屋作为抵押贷到款项,然后投资于号称每月可得10%—15%高息的“理财项目”,本希望能够安度晚年,但是却很快发现不光收益和本金得不到归还,连自己的房子也被强制过户,或者需要再欠下债务来保全居所。这种“银发收割”式的骗局当道,而风控得当、设计科学、能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正版”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却在市场上遭受冷遇,不禁让人感慨万分。
有数据显示,2014年6月启动以房养老保险试点、2015年3月开售首款反向抵押保险产品以来,到2016年6月底第一期试点结束,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四大试点城市只有60户投保。
导致“正版”以房养老保险产品购买者寥寥无几的原因主要在于正规金融机构在开辟市场时,对消费者所做的宣传不够。比如,一些子女在国外定居的老人往往是“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目标客户,但该类产品的推广和宣传却迟迟未见动静。因此,开展此类保险产品的险企应加大宣传力度,针对目标群体推广适合不同老年人的产品。
同时,“以房养老”的制度短板还应该及时补齐。“以房养老”骗局中,相关机构应当反思法律政策体系漏洞。“以房养老”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新生事物,虽然具有吸引力但是有些概念还比较模糊,亟待厘清。保险公司在宣传该产品时候要如实介绍,明确提示消费者抵押房产的后续评估、管理和处置情况,不得夸大房产增值在提升养老金领取水平方面的作用;不得向不符合要求的客户推介业务。
老年人自己也应提高保护意识和预判风险的能力,明确“以房养老”不是养老政策而是金融服务,具有预判风险的能力。
此外,深陷“以房养老”骗局的老人中,很多人的子女也不知道父母购买“以房养老”产品,子女如果多和父母沟通,及时了解父母的想法,就能有效地避免父母陷入骗局中。老年人如果认同正规“以房养老”的模式,子女可以仔细阅读保险条例,注意甄别风险,陪同父母进行投保,以避开非法保险公司的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