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案件多发,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对于相关贷款机构缺乏必要的严格监管。监管的范围应当涵盖日常的具体业务内容,对于违规的处罚也应当更为严厉
法治周末记者汲东野
近期媒体曝光“套路贷”的数量突增。一些法律界人士根据实践经验判断,“套路贷”犯罪基数很大,曝光的只是少数。近年来,“套路贷”何以多发呢?
一方面,“社会经济迅速发展,老百姓收入增加,经济活动频繁,有了‘花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的概念。然而,很多人虽急用钱,但不具备向银行贷款的资质,尤其是一些年轻人。这些年轻人容易成为诈骗行为人下手的对象。”北京大是律师事务所主徐卫平律师说。
另一方面,近两年经济形势对中小企业产生很大影响,一些企业资金吃紧,也会寻求小额贷款公司的“帮助”。
“套路贷” 和高利贷的区别
于是,社会上有一群人,专门盯上了家中有房或钱的年轻人、老年人,时刻准备把钱借给他们。
“社会上‘老赖’那么多,这些人之所以主动拿钱向外借,就是有把握能‘赚’回来。这些人一旦得手,收益是极高的。”阮齐林说。
“我身边被骗丢房产的当事人不少,有一个还因此陷入自责,身患胃癌丧命。”徐卫平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徐卫平说,被害人的心理状态,千差万别,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轻信骗子说的话,认为放贷人言而有信。殊不知,骗子承诺的“不会难为你”“有事好商量”“长期合作”等等都是空口白牙,说了不算的,只有写下来的黑纸白字才是无法改变的现实。
“我在实践中遇到的当事人,他们感到最为惊讶的,是到期还钱都还不上,欠款快到期了,找放贷人还款,放贷人手机关机,人去楼空,找不着人,结果过了没几天,人家反过来自动找上门来,说你怎么到期不还钱?”徐卫平说。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彭新林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年轻人(学生)和老年人成为主要“被害”对象。一是因为他们自身防范意识不强;二是对诈骗犯罪的法律意识也不强;三是自身有借款需求,比如老年人有房子,经济不宽裕需要钱,学生也需要钱。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套路贷”的程序设计是非常复杂的,犯罪行为人也会编造一套听上去非常合理的说辞来应对质疑,让受害人疏于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