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6日讯 中孚信息今日大跌,一度跌停报42.09元,截止发稿,该股报43.01元,跌幅8.04%。
6月26日,中孚信息发布公告,计划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6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12个月内。中孚信息在5月26日登陆创业板,募集资金净额2.26亿元,在上市刚满一个月后,即使用近一半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在中孚信息上市期间,发审委对一桩与公司实控人有关的行贿受贿案件进行了两次问询。据生活日报报道,朱永强在担任济南市高新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局长、商务局局长、社会保障局局长期间,利用主持本单位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或索要济南多家企业单位和个人给予的现金、股份、手表等财物。
2007年,在为某公司谋取股份制改造、新三板上市等方面的利益期间,朱永强提出以其情人刘某的名义持有该公司股份,并由他进行实际操作。2007年11月8日,朱永强以刘某的名义从该公司董事长魏某处以20万元现金购得30万股股权(该公司同期每股净资产值1.16元/股),朱永强通过该行为非法获得股份127586股,受贿金额折合人民币148000元。截至2014年12月,朱永强上述受贿所得股份通过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4次,形成孽息451984股,另外应得现金分红124522.77元。2013年11月、2014年1月,刘某分别两次获得分红7.47万元、21万元。
中孚信息实控人为魏东晓。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生,本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曾任职于山东省机械厅机床通用协会,曾任济南中孚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济南芙苓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中孚有限董事长、总经理。自2002年公司成立即在公司任职,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中孚董事长兼总经理,南京中孚、中孚安全、深圳中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发审委在对中孚信息的反馈意见中对上述事实作出问询: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刘新红持有发行人1,362,773股,持股比例为2.23%。经核查,刘新红所持有的发行人股权为代持,实际所有人为朱永强。2014年12月30日,朱永强因犯罪被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判刑入狱。朱永强所持有的发行人1,362,773股股份中有579,570股被冻结,并依法予以没收,待处置后上缴国库;剩余股份共计783,203股,尚未确定后续处理方案。刘新红已出具声明,未来将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其所代持的发行人股份。除上述股份存在不确定性外,发行人股权清晰,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法律瑕疵。
请发行人详细说明朱永强和刘新红的个人信息及朱永强的罪名和审判情况,其犯罪行为是否与发行人相关,其入股原因、股权形成过程、资金来源及合法性,刘新红与朱永强的关系,刘新红代持的原因,朱永强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关系;发行人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的原因、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新增自然人股东的入股原因,发行人每位自然人股东的背景信息,是否为公司员工,有无利益输送。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上述问题进行详细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就发行人其他股东入股资金来源及合法性,是否存在代持股份、信托持股情况,发行人股权是否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进行全面核查,并核查历次利润分配及股权转让、整体变更过程中相关个人所得税是否足额缴纳,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并就发行人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办法》”)第十五条中“发行人的股权清晰”的要求发表明确结论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