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飞单”乱象丛生 投资者需警惕“高额保本”产品
在银行加强自控管理、投资者对承诺高收益产品保持警惕的前提下,绝大多数“飞单”其实可防可控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最怕碰上什么事?定是“飞单”无疑。所谓“飞单”,即银行员工借助行内平台,私自销售未与银行达成委托销售关系的金融产品。
近年来,银行员工为私利向投资者兜售非本行理财产品的现象屡禁不止,大案、要案频发,而“飞单”行为往往在产品不能按期兑付,甚至出现本金亏损时才得以暴露,等投资者发现“李逵”变“李鬼”往往为时已晚,求告无门。
一位担任过某城商行总行副行长的人士向《投资者报》记者表示,其在任期间遇到过大大小小好几起“飞单”事件。而在“飞单”暴露前,实际上是能从涉事业务员的行为中看出一定苗头的,银行应及时排查异常以便防微杜渐。
大案频发引监管出手
“银行工作人员特别是客户经理、理财顾问掌握着大量客源,如果能成功游说客户,那所能调动的金额动辄就是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华南某位银行人士向《投资者报》记者介绍说,一旦银行员工被投资公司的高佣金吸引,与其他投资公司“勾结”,以银行的名义私自销售非本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或在非本金融机构授权下,与投资者签订私募基金等第三方理财产品的代销协议,并过分夸大收益,便容易滋生“飞单”现象。
今年4月份,民生银行就爆出过一起高达30亿元的“萝卜章”理财产品造假案。据媒体报道,该行150名私人银行高端客户通过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购买了总规模高达30亿元号称“保本保息”的伪造理财产品。直到一个投资者在偶然的情况下得知所购买的理财产品根本不存在,这起“假理财飞单案”才被拆穿。
对大多数投资者来说,客户经理在银行内推销理财产品是具有银行“隐性担保”意味的,很少有投资者会怀疑产品的真实性,因此在理财市场发展突飞猛进之时,这种银行的“隐性担保”就为日后“飞单”的集中爆发埋下了隐患。仅以上海银监局为例,今年前7个月,该局因“飞单”开出11张罚单,涉案时间大部分为2012年和2013年。
在“飞单”案件增多的同时,“飞单”的涉案金额往往巨大,动辄上亿元,且作案手法的专业程度让机构都难免“中招”。
今年6月,兴业银行一纸诉状将建行咸宁分行和东吴证券告上法院。起因是2015年,兴业银行杭州分行通过通道方东吴证券购买了10亿元建行咸宁分行的两年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6.3%。该产品本应于2017年4月21日连本带息兑付,但距离产品到期还有约1个月时,建行咸宁分行拒绝兑付这笔理财产品,称签署理财合约是其某支行行长肖俊的个人行为。最终兴业银行杭州分行仅追回了1.37亿元,剩余资金去向不明。事后有知情人表示,上述产品、合同与公章都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