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李小加:
一户一码是最好监管制度
■本报记者 朱宝琛
近日,沪深证券交易所联合举办“证券交易所一线监管国际研讨会”,邀请有代表性的9家境外交易所高管参加。与会代表共聚一堂,深入探讨交流交易所一线监管的经验与做法。
证券交易所作为市场的组织者、运营者和自律监管者,处在资本市场监管体系的第一线,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应该说,全球交易所都承担着相应的市场监管职责,也面临着新的变化和挑战,这既有传统问题,也有新生问题;既有宏观问题,也有微观问题;既有共性问题,也有个性问题。
那么,香港证监会与香港交易所之间的关系如何?作为一线监管者,与市场的关系又是如何?监管效率与程序正义之间的关系,又该如何理解?对于这些问题,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予以了解答。
香港证监会与港交所
监管功能平行
李小加介绍,在香港整个证券管理体系中,香港证监会肯定是监管者,是一个独立的法定监管机构。港交所在同一法律体系中,是唯一的法定认可交易所控制人。
“这意味着港交所与香港证监会,是一种垂直上的体系,两者有明确的分工,港交所受香港证监会的领导和监管。”李小加说,但在对市场的监管功能是平行的。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证监会的职能包括在合理切实可行的范围内,采取步骤以维持和促进证券期货业的公平性、效率、竞争力、透明度及秩序;监管、监察和规管进行受证监会规管的活动的人所进行的活动。
至于港交所与香港证监会的监管前后顺序,则要通过一系列的谅解备忘录。“备忘录界定了两家主体的先后顺序及介入时间,一旦对备忘录的顺序想要有所改变,就需要向市场进行咨询。”李小加介绍。
据记者了解,香港证监会与港交所在2001年2月份就与证监会的监察职能、监管交易所参与者及市场监察有关的事宜签署谅解备忘录,从而确定香港交易所和证监会各自的角色。具体看,香港证监会负责牌照的发放、对市场参与者的操守进行一线审慎监管以及管理和执行《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交易所仅在涉及其业务风险管理和执行其交易和结算规则的范围内负责对市场参与者的操守进行一线审慎监管。
按照上述指导性原则,港交所需要监管交易所参与者的行为;监察证券市场的交易活动,包括异常价格及交易量的波动;辨别有可能破坏和影响市场诚信和投资者信心的行为;执行交易所自订的交易和结算规则;对交易所参与者进行调查和采取适当的纪律处分,以及将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和香港证监会相关规例的交易所参与者转介至香港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