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 安 大华 基 金管 理 有限 公 司关 于 平安 大 华鼎 弘 混合
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2017 年半 年度 报 告 的 更 正公 告
平安大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以下 简称 “ 本 基金 管理 人 ”)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在 《 上
海证券 报 》 、 《 证券时报 》 、 深圳 证 券交易 所以及 本基 金管理 人网站 上全文 刊登 了《 平 安大华
鼎弘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7 年 半年 度报 告 》 和《 平安大 华鼎 弘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半年 度报 告摘 要》 。 该 公告中 “8.1 期末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户 数及 持有 人结 构 ” 下 的 “个人
投资者 持有 份额 ”有 误, 现对其 相关 内容 作如 下更 正:
更正后 的数 据为 :
8.1 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 数 及持 有 人 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
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1,118 181,306.84 91,403,839.80 45.09% 111,297,212.44 54.91%
除以上 更正 内容 外, 其他 内容不 变。
特此更 正。
由此给 投资 者带 来的 不便 深表歉 意。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 限 公司
2017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