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南方日报记者获悉,前搜狐视频版权影视中心总经理马筱楠(马可)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被搜狐提起仲裁一案,已经宣布裁决结果,搜狐获胜。
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裁决结果显示,马可违反了竞业限制义务履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向搜狐双倍返还违约期间已收到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并继续履行对搜狐的竞业限制义务。
这意味着,马可的竞业期将持续到2018年8月,期间不能为搜狐竞争对手工作,或自行从事相关业务。
资料显示,今年2月底,马可从搜狐视频离职。她与搜狐签署的《劳动合同》中,明确包含了《不竞争协议》,约定了其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费,但她依然在3月进入与搜狐存在明显竞争关系的优酷工作。
随后,搜狐向北京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并向马可提出索赔,该仲裁于6月13日开庭审理。
该案被爆出之后,引来业界一片哗然。有媒体报道称,马可任职搜狐视频期间,一直比较受管理层重视,先后负责“版权采购业务”和“自制剧业务”两块核心业务。尤其在版权领域上下游所获得的影响力,很有可能会在其加入竞争对手之后,给搜狐视频版权合作和商业机会方面,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一直以来,在竞争尤为激烈的互联网行业,高管跳槽、被挖角的现象时有发生。不过,马可离职后,搜狐依据约定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马可还公然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显然是在挑战行业底线。
“近年来屡屡有人碰触‘竞业限制’红线,试图将掌握和获悉的商业机密带给竞争对手,逃避法律的约束和制裁。”互联网业内评论人士认为,“这种做法不仅涉及违约,也伤害了老东家的感情,毕竟花了大量精力和时间培养,最后不仅没有投桃报李,连起码的契约精神都不遵守。”
对于该案裁决的结果,搜狐回应称,“尊重仲裁委的决定”。
实际上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搜狐赢得裁决在意料之中,虽然具体赔偿金额未被透露,但该案对于维护行业良性秩序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也足以说明竞业禁止机制,是保障行业底线的重要规则。
马可事件并非个例,此前视频行业发生过诸多类似案例,除了呼吁从业者尊重法律规则,搜狐视频通过成熟的团队运营机制,有效避免个人因素的影响,包括奖励措施、信用体系不断让好的制片人崛起,以此持续产生优秀作品。(记者叶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