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讯(首席记者 王洁)昨天,在退市前倒数第二个交易日里,创业板退市第一股、A股首只因欺诈发行而退市的欣泰退(300372)仍涨了3分钱,涨幅为1.99%。在8月3日至8月22日期间,其股价最低1.25元,最高1.72元,累计最大涨幅近四成。
欣泰电气是话题企业,部分资金和机构都想在最后的投机中“火中取栗”。以国金证券上海互联网证券分公司为例,该营业部账户在欣泰退股价弱市震荡期间不断出手买入,且多次在当日买入金额最大的营业部排行中榜上有名。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表示:“在明知欣泰电气存在非常明确的退市风险的情况下,仍有不少投资者大量买入,说明投资者教育以及投资者风险警示工作还有待加强。”
按照交易所的安排,欣泰电气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进行股份转让。公司也发布公告称,已聘请兴业证券为股份转让代办机构,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事宜。
然而,对于退市后无法重新上市的欣泰电气而言,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已经步履维艰,资金紧张也导致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存在现实困难,无法履行《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公司同时公告称,其披露的每股净资产数额系公司财务账面显示的每股对应净资产数,并不一定代表投资者未来可实际取得的金额。
另外,欣泰电气公告还显示,根据兴业证券先行赔付基金的赔付范围,退市整理期买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不属于先行赔付的对象,产生的投资损失不会得到先行赔付基金的赔偿。
“在欣泰电气进入退市整理交易期后,主动买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将面临巨大的投资风险。”一位律师表示,目前,只有一少部分投资者在赔偿范围内,即在欣泰电气虚假陈述实施日起至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前买入,且在揭露日或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欣泰电气股票或者因持续持有欣泰电气股票,扣除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后存在亏损的投资人。但这部分投资者首先要提出诉讼。目前,首批状告欣泰电气、兴业证券的股民,已收到沈阳中级人民法院的开庭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