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昆明海关在寻甸县云南华再环保公司采用“绿色销毁”方式处理废旧光盘“洋垃圾”35.4吨。
贵屿,一名妇女正在分拣垃圾。
“里面是否有活性炭?”
“有!那肯定有!为了装这个,花了20万!”
中国通知世贸组织“年底前禁止四大类24种固体废物入境”后的第七天,环保部门专项检查小组与浙江嘉兴一家塑料厂老板一问一答。
几分钟后,这位老板斥责属下,“我让你们搞好你们不搞!”
与此同时,数千公里外的美国,北美固废处理协会(SWANA)首席执行官大卫·比尔德曼打算与美国商务部和贸易办公室代表谈一谈,如何应对中国“年底前禁止四大类24种固体废物入境”。
如果继续延展这一画面,还可以看到一些贸易商、货船老板以及海关总署的反映。
为何短短18个字的表述,引发如此大的蝴蝶效应?
请跟随《国际金融报》记者走进“洋垃圾”生态园。
海上走私
2005年3月28日,位于英国肯特郡的格罗夫纳垃圾处理公司打包了近1000吨“干净废纸”,装入50个集装箱内,从英国费利克斯托港启航,横穿大西洋,经巴拿马运河,最终抵达中国港口,这是一段数千海里的远行。
然而,当巨大的货轮行驶了163海里,却被荷兰警方喊停。当警方开启集装箱后发现,50个装满“干净废纸”的集装箱,实际上装的是塑料袋、电池、饮料罐、废旧衣物等未经处理的已受污染的垃圾。
这艘货轮没能再往前行,而是停靠在荷兰鹿特丹港口。正是这一次抽查,让“洋垃圾”的商业“野心”第一次暴露在国人视野中。
12年过去了,这样的猫捉老鼠的戏码还在上演:一艘满载上千吨固体废物的货轮,从某国码头起航,驶抵公海与人接头交易,再靠岸时已在我国口岸,通过伪报、瞒报、夹藏等方式躲避海关监管,或者直接“绕关”……
2017年5月份,温州海关人员就破获了一起“洋垃圾”走私案,走私人员向海关申报时把国家明令禁止进口的电解铝阳极炭块残极谎称为人造石墨材料。走私人员意图将其倒卖给国内厂家充当燃料,电解铝阳极炭块残极价格还不到煤炭进口价的一半,其中利润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