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回归20周年前夕,作为“一国两制”方针在经济领域的成功实践,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CEPA”)再度扩容升级:28日,内地与香港签署了《CEPA投资协议》和《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议》。
两份协议的签署进一步丰富了两地经贸合作的内容,也将两地合作推向了一个新阶段。作为CEPA升级的重要组成部分,《CEPA投资协议》全面涵盖投资准入、投资保护和投资促进等内容。这也是内地首次以“负面清单”方式对外签署的投资协议。
《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则包括对CEPA及其10个补充协议中有关经济技术合作内容的全面梳理、更新、分类和汇总,也包括根据两地经贸合作实际需要提出的新的合作内容。例如,在香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次区域经贸合作等方面设置了专章,并提出进一步深化两地在金融、文化、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等十四个重点领域的合作。
2003年,内地与香港签署了CEPA,此后十余年,通过CEPA,内地与香港在经贸领域建立了制度性合作机制,在货物贸易领域全面实现了自由化,在服务贸易领域基本实现了自由化,在贸易投资便利化和经济技术合作领域采取了多项措施。随着CEPA各项优惠措施的落地,内地与香港的经贸合作得到了深化,香港经济繁荣和内地改革开放均取得显著成效。
据商务部统计,2016年,内地与香港贸易额为3052.5亿美元,占内地对外贸易总额的8.3%。香港是内地第四大贸易伙伴和第三大出口市场。截至2016年12月底,内地累计批准港资项目398966个,实际使用港资9147.9亿美元。按实际使用外资统计,港资占内地累计吸收境外投资总额的51.7%。对港投资方面,截至2016年12月底,内地对香港非金融类累计直接投资4921.6亿美元,占投资存量总额的52.9%。
香港回归以来,两地经贸合作历经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当前,双方合作已经迈入了机制性战略合作新阶段。和十几年前相比,当前两地合作的内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经过多年的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双方协作的领域从制造业更多转向了服务业。两地在很多行业的经贸合作从“垂直分工”转变为“水平分工”,并且出现了深度合作和产业竞争并存的局面。
可以看到,两地合作前景依然广阔。香港是内地重要的对外窗口和桥梁,既是促进内地建设和发展的资金来源地,又是内地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平台。同时,香港要素资源的市场化配置、贸易市场的高度自由化、先进的服务业发展方式等也都值得内地参考借鉴。对于香港而言,内地则是广阔的经济腹地,为香港支柱产业的发展与繁荣带来了广阔的市场需求和更大的资金使用空间。
展望未来,内地与香港更加紧密的融合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一带一路”建设,跨境电商、现代物流等新兴领域的兴起都为两地进一步挖掘合作潜力带来新的机遇。当前,既需要以创新的思路推进和完善两地合作机制,也需要两地共同抓住机遇、克服困难,推进深入、有效、可持续的合作关系,迎接更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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