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买真退假、虚假下单收货写评论就能挣钱、花一元博得价值几千元甚至几十万元商品……这些五花八门的所谓网上致富门道,看似占了网购的“小便宜”,实则得不偿失,有的甚至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半年退货10起
网购“后悔权”带来逆向新骗局
“在阿迪达斯实体店买双鞋,800多,回头在网上找一模一样的才400多。我又在网上买了双,然后把实体店的退了。有人说,网上的是便宜可能是高仿的,我说没事,我把网上买的退给实体店了……”
这个曾经在网上流传很广的段子如今有了“新版本”,不过主角因涉嫌诈骗被警方抓获。
“我刚收到货试了一下,发现这副耳机根本无法使用。”
几个月前,四川成都一名男子向京东客服投诉,声称自己购买的售价5000多元的某名牌耳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要求全额退货退款。京东商城受理了该男子全额退货退款的申请,并根据相关流程将退货商品送至商家检测。
就在商品检测期间,京东商城通过对西南逆向处置中心高值奢侈品退货数据分析发现,该男子先后9次购买同型号耳机,并以同样理由退货投诉。
“我们对该账号的订单进行监控,而逆向返还的耳机检测结果显示非‘厂家产出产品’,我们初步确定该客户涉嫌诈骗,并向成都市新都警方报案。”京东西南区防损部闫建录表示,消费者退回的货品包装盒没换,内部商品却被调换成外形一样但材质甚至触感都很劣质的山寨货。
成都市新都警方接到报案后,通过网侦大队数据锁定了有劣质耳机购买记录、二手网站交易记录和多次京东退货记录的薛某。
4月28日,民警在薛某亲戚家将其抓获,并在薛某家搜到高端耳机和购买小票,薛某对自己以调包方式盗窃耳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第一次很紧张,发现很容易,后来就收不住手了。”20岁出头的薛某在审讯室后悔地说。他用300多元的山寨货,调包5000多元的真货,然后在二手交易平台以3000元的价格卖出,半年获利2万余元。
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已于3月15日正式执行。该条例明确规定,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
“这也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负责该案件的唐鑫警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