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下潜规则的泛滥,正在暗中抵消政府调控房价的政策效果。在合肥多个楼盘销售过程中,暗中流传着一种名为“号头费”的收费,即购房者在合同价之外额外支付一笔费用,才能获得从这些楼盘购房的资格。
记者近日以购房者身份前往位于合肥滨湖新区的某楼盘售楼处。在当地,该楼盘有着“滨湖第一神盘”的称号,虽然该楼盘一次次推出房源,但如果没有特殊渠道,普通市民其实很难买到房子。记者询问是否还有房源、楼盘均价多少,销售人员均回答“不知道”。
虽然在售楼处买不到房,但与此同时,却有多名中介机构经纪人向记者表示,只要愿意支付“号头费”,就可以在该楼盘买到房。“号头费”少则数万元,多则二三十万元。
一名经纪人带着记者前往该楼盘F区4号楼看房,根据不同面积的户型报出了“号头费”。该经纪人告诉记者,该楼盘110多平方米的新房,单价1.42万,再加上“号头费”22万元,合计182万,折合每平方米16150元;90多平方米的,单价1.42万,再加上“号头费”17万,合计150.48万。
记者探访多个楼盘发现,“号头费”问题并非个案。另一处名为“保利爱家”中介机构的经纪人表示,通过他们也可买该楼盘新房,其中,110多平方米的,号头费22万元;90多平方米的,17万元。记者表示该楼盘“号头费”太高,对方又提供了其他楼盘,比如有一家楼盘“号头费”8万元,还有另一家楼盘的“号头费”12万元等。
记者调查暗访到的中介机构人员表示,存在“号头费”的楼盘,一般是政府调控价和市场价之间存在差价,而且备案调控价大幅低于市场价,中介机构只是代为开发商销售房源,因为开发商自己不能出面,为了规避监管,就委托中介机构收取“号头费”,作为销售价低于市场价的补偿,然后双方进行分成。
虽然购房者支付了数十万的真金白银,“号头费”却不会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内出现。中介机构以现金形式将“号头费”交给开发商,但开发商不给中介机构任何凭据,一旦被监管部门发现,所有责任由中介机构承担,开发商可称与其无关。
中介机构经纪人称,由于开发商受政府调控措施限制,销售价格最高不能超过备案价,所以开发商利用中介机构作为“白手套”,避免受到监管部门的责任追究。中介机构一般可获得2万元“辛苦费”。
一名姓黄的购房者说,“开发商非常狡猾,收取‘号头费’不接受银行转账、不开具收据,我当天去银行取了27万元现金,交给了开发商,才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买了一个50平方的房子,”他说。
代理过“号头费”诉讼案件的安徽品涵律师事务所主任王迎五律师说,“号头费”难以查处的关键,是因为一些开发商很善于逃避监管,他们通过第三者或者中介机构收取,或者直接现金交易。即使购房者进行举报,也难以提供有效凭证证明开发商与“号头费”存在直接关系。
合肥市房产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房产部门多次接到过“号头费”的举报,但是每次均查无实据。如果存在收取“号头费”,这是价外加价问题,属于物价部门监管,一旦查实后,房产部门将会积极配合查处。
“‘号头费’如此普遍,已经成了众人皆知的潜规则。”合肥学院房地产研究所副所长凌斌说,如果购房交易达成后,购房者就“号头费”提起维权诉讼,法院依法对此作出裁决,“号头费”需要退还,同时购房合同也会被认定无效,所购房屋要还给开发商。在房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购房者损失反而更大,所以购房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权的积极性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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