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青岛9月22日消息(记者王伟 通讯员韩沫)记者从青岛海关22日召开的汇总征税新政宣介会上获悉,自9月21日起,海关汇总征税适用企业范围由高级认证企业、一般认证企业,扩大为除“失信”企业外所有海关注册登记企业,山东省10万余家企业可享受新政红利。
汇总征税是海关总署为推进贸易便利化、提高通关效率开展的一种新型集约化征税模式。该模式下,企业在进口货物通关时,将以往“逐票审核、先税后放”的征管模式变为“先放后税、汇总缴税”,企业无需通关时逐票缴税,可在每月的第5个工作日结束前完成上月应缴税款的汇总电子支付。
为落实中央关于“去繁就简”要求,进一步服务企业、压缩通关时间,今年9月21日,海关总署进一步优化汇总征税政策,适用企业范围更广、海关手续更简单、通关效率更高,企业受益也更大。
“此次优化后,不但受益企业多了,办理汇总征税手续也更简便了。”据青岛海关副关长柳伟介绍,此次优化后,海关将原有“两步备案”(第一步是企业资格备案,第二步是保函备案)合并为企业提交税款担保时一次性完成。
此外,此次优化进一步对接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符合放行条件的汇总征税报关单担保额度扣减成功后海关即可放行,货物通关效率将进一步提高,通关成本进一步下降。
青岛海关是全国首批开展汇总征税改革的九个试点海关之一。2015年7月27日起,海关总署全国推广汇总征税改革,青岛海关共对86家企业实施“汇总缴税、先放后税”的便利措施,涉及报关单3.9万票,进一步压缩通关时效,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我们近3年来已有5个多亿的税款使用汇总征税方式缴税。”青岛海信国际营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张琦说,企业不需要每票货物都通过财务部门支付税款,节省了通关时间和人力成本,更重要的是汇总征税的模式降低了企业的流动资金压力和物流成本。据估算,汇总征税后企业每年会降低近百万元的融资成本,这种节约直接给企业带来了更多利润。
青岛海关相关负责人还表示,企业可在提取货物后的规定纳税周期内自主汇总缴付税款,对纳税时间拥有更多的自主选择权。纳税模式简化,大幅减少频繁进口货物的企业缴税频率,节省人力物力,并提高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实行属地管理模式,汇总征税总担保由属地海关备案后,可在全国海关通用,体现了通关一体化改革目标,手续简便、高效,扩展了担保资金的适用范围,提高担保使用效率。此外,汇总征税还实现了担保额度的智能化管理,担保额度根据企业税款缴纳情况循环使用,企业无需重复办理海关担保手续,担保资金使用效益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