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22日消息(记者吴桐)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近年来,马拉松越来越热,成了一种新风尚。为了有效拉动体育消费、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国家发改委还专门出台了《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马拉松、自行车等大型群众性体育赛事行动方案》。这势必会进一步调动民众参与马拉松的热情,不过热情之余,也有需要我们冷静的地方,比如自己没报上名,却替别人跑这件事。昨天下午,全国首例马拉松替跑者猝死案宣判了。
昨天下午3点半,备受关注的厦门马拉松替跑者猝死案在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宣判。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赔偿诉讼请求。原告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将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原告代理律师黎永绿说:“当事人的家属,也就是原告在当庭宣判之后的情绪比较激动,庭后她可能还要冷静处理一下,然后经过我们代理律师的方案之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去年12月10号,在厦门(海沧)国际半程马拉松赛的终点线前,两名参赛选手突然倒地,不幸身亡。但赛事组委会调查发现,其中一名死者吴某是一名替跑者,他使用的是李某转让给他的号码布。而且,替跑者吴某是男性,转让者李某是女性,男女号码布的颜色是不一样的,应该一眼就能看出来。随后,吴某的爱人梁女士将转让名额的李某和赛事主办方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亲属抚养费以及精神损失费120多万元。这也是国内替跑猝死家属索赔第一案。
本案最大的争议在哪里呢?在今年6月份案件开庭审理后,原告代理律师黎永绿在接受经济之声记者采访时曾透露,庭审中双方对案件事实没有太大争议。但是有两点争议很大。
黎永绿说:“法院围绕两个焦点,分别是两个被告之间对死者的猝死是否存在过错,以及他们的这种过错与死者的猝死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在过失和猝死的因果关系上,双方各执一词。原告方认为,赛事主办方的疏忽和李某违规转让参赛资格的行为导致了吴某的猝死。虽然我们没能联系上被告方代理律师,但被告方面的辩论观点都很明确。两个被告方都认为,他们的行为和吴某猝死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一审判决认为,两个被告方的过失均不能认定为与吴某的死亡结果存在因果关系。接下来原告继续上诉的结果如何,经济之声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