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余东明
今天,上海市高级人民院发布上海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白皮书及十大典型案例。白皮书显示,近5年来,上海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呈现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案件逐年增多、新类型纠纷逐年增多、大标的案件增长明显的“三多”特征。上海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机制及纠纷化解机制建设,正在稳步推进。
据统计,2012年至2016年,上海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金融案件4785件,审结4732件,案件收结总体均衡。其中,涉及外国当事人的案件3138件,占比66%。当事人来自美国、英国、日本、巴基斯坦、以色列、英属维尔京群岛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分布于东南亚及东欧地区,这与上海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贸往来密切呈正向关系。
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涉外服务种类日益多样,除传统的理财、法律服务外,演出、居间、建筑设计、安保、海上护航等涉外服务合同引起的纠纷逐年增多。
近5年,上海法院受理1000万元以上的大标的额案件560件,呈逐年增长态势。其中,2016年涉外商事收案标的总金额85.52亿元。其中,上海高院审理的巴伦世界有限公司等诉上海精文北区置业有限公司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标的额高达29亿元。
涉外民事诉讼中,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会出现依法应当适用外国法裁判案件的情况。此类案件能否准确查明、正确适用外国法,对于依法公正解决涉外争议、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影响重大。
据白皮书介绍,2014年12月,上海高院与华东政法大学合作,利用其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的教学科研优势,建立委托查明外国法工作机制。双方约定,在案件应使用外国法的情况下,上海法院可委托中外法律专家查明外国法。
在今天公布的典型案例里,福建厦门建发化工有限公司诉瑞士艾伯特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为查明瑞士法律、相关判例,委托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查明中心进行外国法查明。经查,瑞士公司基于双方约定取得单方选择权,选择瑞士楚格州法院处理双方争议与法不悖,中国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浦东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厦门公司的起诉,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裁定。
据介绍,面对纷繁复杂的商事纠纷,仅靠传统的诉讼解决方式,难以满足纠纷解决的多元化需求。2016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完善调解规则和对接程序,发挥商事调解组织专业化、职业化优势。
目前,上海高院已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上海分会、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等部门建立涉外商事纠纷化解和协调工作合作机制。上海各级法院结合自身收案特点和实际情况,积极推动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的多元化解决。
今天公布的十大案例中,介绍了克里斯蒂安诉汉莎福莱克斯国际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的审理过程。此案中,浦东法院及调解机构邀请澳大利亚籍调解员孔宏德主持双方的调解工作,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意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由汉莎福莱克斯公司配合克里斯蒂安办理股权转让的审批及工商登记手续。
上海高院副院长陈亚娟说,上海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审判机制和纠纷化解机制建设,提升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司法公信力。
本报上海9月1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