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15日对外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教师、注册会计师等140项职业资格列入。其中,41项职业资格为准入类,也就是要“持证上岗”。根据要求,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所以,考证的人注意了,先看看你要考的职业资格是否在目录里,不在话的就要慎重了。
140项职业资格列入国家目录
9月15日,人社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向社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该目录共计140项职业资格。
人社部表示,国家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为什么要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指出,建立公开、科学、规范的职业资格目录,有利于明确政府管理的职业资格范围,解决职业资格过多过滥问题,降低就业创业门槛;有利于进一步清理违规考试、鉴定、培训、发证等活动,减轻人才负担。
41项准入类职业资格 需“持证上岗”
在140项职业资格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
可见,准入类职业资格共有41项,意味着这类职业需要“持证上岗”,包括教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拍卖师、医生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新闻记者职业资格、焊工、房地产估价师、会计从业资格,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很多人注意到,此前被建议取消的会计从业资格,依然出现在目录中。不过,目录对其特别进行了备注:“现已进入修法程序,视相关法律修订情况依法作出调整。”
记者了解到,取消会计从业资格涉及到修订《会计法》,根据财政部近期发布的消息,目前《会计法》修订工作已全面启动。
职业资格被取消后,证书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