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9月14人对外公布,在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打私办的指挥协调以及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下,近日,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联合海警部门在福建泉州、莆田、平潭等地,以及周边海域同步行动,成功破获一起特大成品油走私案。
该案共抓获涉案人员99名,查获走私成品油约1700吨,打掉走贩私团伙4个,摧毁一个盘踞福建沿海的特大走私网络。
今年2月,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摸排社会治安时获得线索:莆田籍陈某明等人长期在沿海从事成品油走贩私违法犯罪活动,且交易频繁、数额巨大。经过近5个月缜密侦查,专案组逐步查清一个以泉州籍傅某被、莆田籍施某忠等人为首的特大走私成品油团伙,以及周边交织错杂的庞大网络。
该团伙拥有9艘“中巴”(中型油船),长期在福建沿海从事成品油走私活动,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傅某被、施某忠团伙分别通过傅某助、施某新等人向“大象”(大型油船)购买走私成品油,并使用境外账户进行结算;下线有泉州籍陈某山、莆田籍陈某明、平潭籍林某建等多个成品油走私分销团伙。
7月31日,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与海警、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召开专案部署协调会,决定在泉州市公安局成立专案联合指挥部。
8月11日,傅某被、施某忠团伙再次组织多艘油船出海从事走私活动。联合指挥部16时许下达行动命令,全面实施收网。
行动中,公安边防、海警部门出动21艘船艇在相关海域同步行动,对目标油船实施查缉;与此同时,组织警力对前期摸排的泉州、莆田、平潭等地走私团伙主要上岸海域、地下油库、油罐车等进行拉网式查缉。行动共抓获傅某被、施某忠等99名涉案人员,查获涉案油船17艘、油罐车10辆,捣毁地下油库9处,扣押走私成品油约1700吨。
审查表明,2016年6月以来,傅某被等人伙同施某忠等人合伙从事成品油走私牟利。傅某被团伙与施某忠团伙相互合作又相对独立,通过出资购买或租赁船只的方式,拥有9艘“中巴”。这9艘“中巴”中,既有分属各自团伙、各自调度的,又有共同占股、共同调度的。两个团伙大部分时间独立运营,但因施某忠销路较广,傅某被时常将所属油船交由施某忠调配,从中抽成牟利。
据专案组侦查员介绍,傅某被和施某忠团伙经傅某助、施某新等中间人介绍,利用“中巴”从“大象”处接驳走私油品,再按照陈某明、陈某山、林某建等下线团伙需求,分散转运、过驳给指定油船,或者近岸直接卸驳至下线指定的油库、地下油罐或油罐车。
“从‘大象’过驳到‘中巴’,再转运、分散,这是典型的‘蚂蚁搬家’式走私活动,也是目前走私分子多用的伎俩,目的就是一旦被查获,隐藏走私数量从而逃避处罚、打击。”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司令部侦查队侦查员告诉记者。
经查,仅2017年以来,傅某被、施某忠等团伙采用这种方式涉嫌走私成品油总量达18万吨,案值约9亿元。目前,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已将此案移交厦门海关缉私局,双方共同抽调警力开展案件进一步侦办。(记者 王莹通讯员 丁际超)
(原标题:福建边防破获涉9亿元走私成品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