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12日消息(记者张子雨 实习记者崔丹萍)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飞机延误很多人经历过,而飞机延误的原因,常见的有:天气情况不佳、航空管制,航班调整等等。您听过因为机长的原因而造成的航班延误吗?9月10号乘坐海航HU469航班的旅客似乎就碰上了这样的事情。
据媒体报道,这架航班原定在10号晚上21点15分从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起飞,前往美国洛杉矶。然而,当天晚上,这架并没有按时起飞,而是一直延误到第二天中午才正式起飞,延误时间将近15个小时。
在航班的延误过程中,旅客们得到的答复却非常的奇怪。根据媒体报道,机场告知的延误原因为飞机调配问题,不过后续赶来的一名“海航工作人员”说,是机长错拿了因私护照所致。
11日下午,海航公关部门的解释是,航班延误的原因是综合性的,但的确是公司内部原因造成了延误。这名工作人员并没有确认是因为机长拿错护照而导致了延误。
机场和航空公司的说法各不相同,到底应该信谁的?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王丛虎也曾经多次经历过航班的延误,他告诉记者,从目前公布的信息来看,海航方面没有明确地交代出现延误的原因,这也反映出航空公司内部管理当中的一些问题。
王丛虎:“不仅这个案件引起了媒体的高度关注,我自己也亲身经历了许多。它不会跟你说具体是哪里出了问题,到底是什么样的原因。公司内部确实有自己的管理规章制度和流程。但是旅客希望得到一个明确的答复,实现他们最基本的知情权。”
在延误发生之后,海航对延误旅客进行了每人500元补偿。民航业专家李晓津教授表示,这次延误时间的主要原因是在海航,对于这样的赔偿标准,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如果旅客不满意航空公司的赔偿,可以进一步来进行协商,或者也可以走司法程序。
李晓津坦言:“造成这次延误的主要原因还是在海航自身,所以海航应该按照和旅客签署的机票上的合同,特别是按照海航的旅客运输条件对旅客的延误给予必要的道歉,然后给予必要的补偿。这一块没有具体的金额的准,民航局的标准就是如果由航司原因导致航班延误四个小时以上,航司有义务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由航司跟旅客协商。这500块钱如果是海航和当场的旅客进行协商以后的结果,大家都接受了,我们认为这就是合情合理的。如果少数旅客觉得这个价格偏低,可以跟海航再进行沟通。最终如果还没有达成协议,也可以走司法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