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审理现场。 向一鹏 摄
中新网长沙9月12日电(向一鹏)“公司研发生产的具有核心专利的3200吨履带式起重机,今年5月将重约340吨的穹顶精准落在45米高的核反应堆顶,它拥有相关自主知识产权60余件。”中联重科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孙昌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道。
正是依靠核心专利和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中联重科先后并购了10余家国内外企业,截至目前累计拥有专利7000多件。
据该公司建设机械关键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任会礼介绍,公司在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上均开展了自身知识产权评估和他人知识产权风险分析预警,开展了有效的维权活动。“比如在一次展会上,我们发现有家企业的产品侵犯了我们的知识产权,就要求他们立即撤展,并严格追究其责任。”
在湖南国际工业装备展上,一位参展商就专利维权事宜向工作人员咨询。
知识产权保护离不开机制的创新。今年3月30日,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局挂牌成立,这标志着中国省会城市首个知识产权检察局正式运行。该局主要履行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知识产权领域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涉及知识产权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和法律服务等七项职责,加强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法律监督。
在知识产权维权方面,累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3000多件的妙盛动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邱则有可谓经验丰富,打了100多场维权官司的他,胜诉比例高达90%以上。“我不是凭一个专利来维权,而是要用十个甚至几十个专利维权。”邱则有算了一笔账,如果用20个专利分别起诉对方,对方只要应诉不管胜负就首先要支出近1000万元的费用。与其这样,他们交专利许可费更加划算。
寻求司法保护,是专利权人捍卫自身权利的重要“法宝”。而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模式上,湖南也在不断进行探索。
2012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长沙市岳麓区法院进行了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试点,并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ADR调解中心,为非诉调解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了全新渠道。
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三合一”改革试点,是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的重要内容。记者了解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早在2008年就已开始进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后来又相继在长沙市岳麓区法院、株洲市中院等开展。2014年7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启动实施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审判“二合一”。
“从湖南实践来看,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回应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现实需要,部分解决了知识产权三类案件管辖不合理的问题,如执法标准趋于统一、案件质效提升、保护合力加大、复合型知产审判队伍形成等。”湖南省高院巡视员金旺延表示,湖南下一步将结合实际,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
“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就激发不了创新主体的热情,目前知识产权侵权易发多发的情况仍然存在,保护效果与创新要求、社会期望还有较大差距。”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肖祥清表示,将继续强化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力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并帮助企业提升专利维权意识和能力,逐步形成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格局,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和营商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