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平塘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第一人民法庭司法确认服务分中心法官联合塘边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塘边镇人民政府,开展一起涉及11人的劳资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此矛盾纠纷因塘边镇某工地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薪资引发,案件诉讼到法院后,通过了解案情,诉讼接待法官认为双方争议不大,调解基础好,经过法官引导,双方均同意采用司法确认的方式解决。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0年贵定法院已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了司法确认工作机制,2011年1月全国首份司法确认文书——(2011)贵确认字第1号司法确认文书送达生效。司法改革以来,该院通过不断探索创新,逐步形成了两个中心、三类人员、五种机制的司法确认“235”工作模式,实现非诉调解与司法确认的有效衔接。
2015年1月,福泉市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通过不断改革实践,积极探索出了“不收费、可执行、抗反悔、促效率”的司法确认模式,并作为社会治理体系新样本进行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