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太原市民胡女士打开自己手机的微信APP,在搜索界面输入“代购”两个字,共出现了9个联系人。这些代购者分别可以代购美国、加拿大、泰国等地的产品,产品种类五花八门,有食品、化妆品甚至还有药品。更有人戏称:如今的朋友圈,简直就是代购的“天堂”。
但您可能不知道,您所看到的代购可能涉嫌犯罪。作为普通代购,什么样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可能涉嫌什么样的犯罪?9月4日,本报记者结合近期发生的案例,请律师讲讲代购可能存在的“雷区”。
案例一:代购半年 逃税80多万被查
赵某31岁,杭州人。前两年她发现大家对海外商品消费需求提升,朋友圈里的代购们坐飞机出国买点东西回来卖就能赚钱。于是,2016年,她辞掉原本的工作,从事职业代购。在明知境外采购的货物带入境需缴纳税款的情况下,半年多里,赵某仍将在日本、韩国大量采购的化妆品、奢侈品等货物,以行李藏匿等方式走私入境,通过淘宝店及微信等渠道销售牟利。因没有缴税,赵某售卖的产品售价比正规渠道便宜不少。
年初,在一次代购回国过机检查时,杭州海关隶属机场海关发现赵某行李图像显示异常。杭州海关缉私局隶属机场海关缉私分局对赵某走私普通货物一事立案侦查。经查,赵某在2016年中至2017年初半年多时间内,多次往返境外代购,累计境外代购货值约280万元,涉嫌偷逃税款80余万元。据相关媒体的报道,赵某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
调查:“人肉代购”定期去国外采购
太原市民卫女士是一位海淘达人,她用的化妆品以及给孩子吃的奶粉,大多来自国外。而她购买的途径,多为淘宝以及微信朋友圈。卫女士的朋友圈里,有两位从事“人肉代购”的卖家。两位卖家都是太原本地人,一个代购的是日本产品,一个代购的是韩国产品。每隔一段时间,他们会到日本、韩国采购产品,然后再将这些产品带回国或邮寄回国。人们通常将这种自己带着商品回国的代购方式,称为“人肉代购”。
“难道,他们的行为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吗?”对此,卫女士有些不解。
律师:代购不等于违法 逃税才是犯罪
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华认为,“海外代购并不违法,逃税才是犯罪。”按海关规定,5000元以下的自用物品免税,而如果转售用以赢利,则属商业目的的货品,再小的量也不能免税。其次,要看回国携带物品超5000元是否申报了。对进出境个人物品,海关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基本验放原则,自用是指旅客携带物品为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出租牟利或收取带工费等,而合理数量是指海关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