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开幕、闭幕;宪法宣誓仪式、重大外交活动、重大体育赛事等场合应当奏唱国歌。
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奏唱、播放国歌。
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国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歌是宪法确立的国家重要象征和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9月1日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义勇军进行曲》诞生于中国人民抵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华民族处于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凝结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不屈不挠、英勇奋斗的精神。
国歌法规定,为了维护国歌的尊严,规范国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国歌法与国旗法、国徽法一道,以国家立法形式,落实了宪法规定的关于国家象征和标志的重要制度。这部法律为保证国歌奏唱和使用的严肃性规范性,对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奏唱的礼仪规范,国歌标准曲谱的审定、发布和使用,以及不得奏唱和播放国歌的场合等,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加强国歌宣传教育,普及奏唱礼仪知识,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唱国歌、爱国歌。
国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一切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国歌,维护国歌的尊严。
据了解,我国分别于1990年和1991年制定了国旗法和国徽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武增说,国歌法的制定和施行,有助于提升公民的国家观念,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
事关国家尊严 规范国歌奏唱方式场合
国歌法规定,奏唱国歌,应当按照本法附件所载国歌的歌词和曲谱,不得采取有损国歌尊严的奏唱形式。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