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王斗斗
采访普法工作,常听如下感叹:
劲儿没少使,工夫没少花,效果不佳,所谓“雨过地皮湿”。
这边忙普法,让人信法,那边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普法执法“两张皮”。
有的地方重立法、轻普法,认为普法是个“软任务”,干好干坏一个样。
面对诸多普法工作与新时期要求“不合拍”的问题,中央审时度势、统筹谋划,开出一剂顶层“药方”——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今年2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5月,中办、国办印发该意见,国家机关首次被明确为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主体。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何谓“谁执法谁普法”?
先说“谁来普”,既包括执法部门,又包括司法部门。每个执法者都是普法者。
再说“怎么普”,执法全过程嵌入普法,实时普法。
最后说“在哪普”,在哪里执法,就在哪里普法,执法现场就是普法第一现场。
除了“谁执法谁普法”,还有“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这是“谁执法谁普法”的必然要求和逻辑延伸。
作为中央改革事项,“谁执法谁普法”既是“七五”普法与“六五”普法的根本区别,也是“七五”普法工作的“牛鼻子”,只有紧紧扭住,才能推动普法工作转型升级。
8月22日,浙江杭州。在我国第一部宪法起草地,全国法治宣传工作培训班开班。
如何按照中央的“总施工图”,真刀真枪狠抓落实,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落地生根?百余名普法工作者,静下心来,为自己把脉。
真刀真枪抓落实,切入点在“责任”。
杨劲松,天津市司法局巡视员,曾在天津津南区当过10年宣传部长,对基层的普法工作,再熟悉不过:“法治宣传搞了这么多年,‘由虚到实、由软到硬’也喊了很多年,虚软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还没有解决。”
对于中央改革意见,杨劲松认为“赶上最好的时代”。
“没有刚性制度约束,法治宣传效果势必打折扣。”现在他最着急的,是天津能够尽快出台实施细则,落实普法责任制,细化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