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学生在西安阎良航空城进行学习活动
香港与内地的关系密不可分。自回归以来,香港与内地合作范围逐步扩大,程度不断提升。特区政府参与内地区域合作的平台包括:粤港合作联席会议、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京港经济合作会议、沪港合作会议、闽港合作会议及深港合作会议。
医疗方面,香港与内地卫生部门在疾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变,以至建设医疗及康复设施、培训医护人员、专业交流等领域,一直通过稳健而有效的机制,保持紧密合作。
特区政府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先后签订了《关于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合作协议》,以及《关于中药检测及标准研究领域的合作安排》,后者就研究和制定中药材及中药饮片标准强化交流。在2017年,特区政府亦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签订另一份《关于中药检测及标准研究领域的合作安排》,双方通过开展中药检测及科学研究领域的交流及合作,进一步提升中药质量及安全水平,共同推动中药国际化。
在环保方面,2016年12月签订的《内地与香港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合作协议》是特区政府致力将香港打造为绿色城市的措施之一,旨在加强与内地在控制船舶大气污染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特区政府环保署和海事处、以及广东及深圳海事局成立了工作组,推进设立珠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
特区政府与国家有关部委和多个省市的环保部门通过每年在香港举办“国际环保博览”,促进区域内的环保产业发展。而通过与广东省政府多年来的合作,区域内的主要空气污染物浓度已有显著下降。双方亦加强了跨境水质管理和区域生态保育等合作。
在教育方面,特区政府一向非常重视与内地的交流与合作。香港、广东及澳门合共26所高校在2016年11月正式组成“粤港澳高校联盟”,以加强入盟高校在教学、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及学生交流等方面的合作。
至于“促进香港与内地姊妹学校交流试办计划”,自计划推出至2017年6月初,新增的“姊妹学校”约有240所,而“姊妹学校”总数则已超过580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