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天“醉驾”被抓 取保期间又双双酒后开车
这两位老兄“醉驾”缘分真不浅
嘉兴的两名车主姜某和沈某,素昧平生,但两人“缘分”可不浅!
今年1月17日,凌晨时分,在嘉兴市区东升路上执勤的交警,查获了满身酒气开着汽车的姜某。当天,姜某在大排档喝了不少白酒和啤酒,随后大着胆子开了轿车上路,结果被交警逮个正着。经过鉴定,姜某血液内酒精含量已经达到了醉驾标准。
同一天深夜,在嘉兴凌公塘路和农翔路交叉口,设卡执勤的交警也查获了醉驾的沈某。当晚沈某和朋友聚餐,喝了几瓶啤酒,还吃了醉虾。虽然叫了代驾,但沈某在离家不远的足浴店下了车,想要洗脚。不巧足浴店关门,一看自己家也不远,沈某上了车,自己把车往家里开,没开多远就碰到了交警。经检测,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也达到了醉驾标准。
随后,姜某、沈某都被吊销了驾照,两人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暂时可以不用羁押,等着案件最终的处理,但姜某和沈某的“缘分”可不单单是同一天醉驾被抓。
3月14日晚上,沈某又被交警给拦下了。这一次,沈某在聚餐时和朋友喝了一瓶红酒,仍然叫了代驾把车开到足浴店,从足浴店出来后仍然自己把车往家里开,结果也仍然在同一个地方碰到了执勤交警。
另一边,姜某似乎也不甘寂寞,又和酒精一起犯了错。5月4日,喝了白酒的姜某,开着车要去钓鱼,结果鱼还没见着,先见着了执勤的交警。据姜某自己说,由于上一次的醉驾,这天他被法院判了两个月拘役,还被判了罚金4000元,而不久前老婆又和自己离了婚,郁闷非常。因为判决还有上诉期,暂时没有生效,取保中的姜某想到了借酒浇愁,几两白酒下肚,之前的教训早就抛到脑后,就想着要开车去钓鱼“调节心情”,没想到再次被查获。
有错不改,一犯再犯,姜某和沈某的案件先后移交到了南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办理。
日前,检察院起诉的姜某醉驾案,法院审理后再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姜某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加上之前的判决,姜某要受两次拘役和罚金的处罚。
而对沈某,检察院已将其前后两次醉驾并案,目前案件仍在办理当中。
检察官提醒,不管什么原因,喝了酒,就不要抓方向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还是要记在脑子里,不要心存侥幸!有些事,不是能够一而再,再而三的。老酒吃饱,要么找代驾,要么打车,这应该成为常识。 南海 南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