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记者 邓艳红 通讯员 彭丽梅 余颖 符雅梅
参与“连锁经营 ”,利用虚拟产品,采取人传人、上线发展下线的“五级三阶”晋升方式不断吸收人员加入。自2014年7月起,一个隐藏在长沙市雨花区洞井、同升街道的传销组织不断壮大,下线达到了150余人。该团伙管理严格,且反侦查能力强,严禁组织内部打架、喝酒闹事、乱搞男女关系等;成员发展下线时要求不发展本地人。前日,雨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批准逮捕了5名犯罪嫌疑人。
亲人发小被发展成下线,相约“搞工程”
“我在这边有工程做,你来长沙旅游一下,顺便帮我考察一下这个工程吧。”2014年7月,犯罪嫌疑人廖某苏在接到好友凌某电话后,兴冲冲地从广西乘坐火车来到长沙,第二天一早凌某就说带他去了解一个非常赚钱的生意,“投资3.68万元回报700万元,投资6.98万元回报1040万元,投资12.92万元回报1400万元。”当时廖某苏有所怀疑,问凌某这是不是传销,凌某非常肯定地说不是,还告诉他,“交的钱有45%是上交国库的,剩下的55%有30%是交给老总的,余下的25%是给下面的经理发工资。”
之后廖某苏上了5天课。上课结束后,凌某问廖某苏要不要考虑投资。廖某苏看他们说得有模有样,当时就投资了11份共3.68万元。随后,廖某苏又将自己的老婆和网友叫来,截至案发,廖某苏的传销业绩达600余份,发展下线30人以上,稳居“老总”级别。
层级挂钩传销业务,按人头分成
记者了解到,该传销组织有着清晰的人员层级发展路径。根据个人传销业务开展情况,层级分为“实习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老总”五级,每吸纳一名下线则按人头进行分成。
为逃避公安打击,该传销组织要求参与传销人员每人直接发展下线不超过3人,每人直接申购份数不超过21份。
口口相传“高大上”课程,只为留住人
“我们的传销体系里面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分别负责自律、自配、能力、能配、经晨、申购。”犯罪嫌疑人廖某交代,他负责自配,即辅助自律,严禁组织内部打架、喝酒闹事、乱搞男女关系等。自律负责人负责成员的自我约束,做思想工作,对违反传销组织内部规定的人员进行罚款。整个组织管理严格,机制相对成熟,极具迷惑性。
“想方设法留下他们。”犯罪嫌疑人梁某鸿交代,在发展下线时,他们会严格遵守异地操作、不发展本地人等要求,新人年龄也限制在22岁到50岁之间。新人的课程包含“五级三进制”“传销与连锁业的区别”“国家行为六个点 ”“国家目的”等看起来“高大上”的内容,但均没有教材,由他们口口相传。
今年7月,雨花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于7月26日成功破获此案。目前,犯罪嫌疑人廖某苏、梁某鸿等5人已被雨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批准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