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警方对周某进行审问。义乌公安供图 义乌公安供图 摄
据了解,27岁的小王(兰溪人)在义乌一大型企业里打工,为了便于工作,父母前些年就在义乌购买了一套房子,一家人就定居在大陈镇区。
2016年10月左右,小王经人介绍与东阳籍女子周某(26岁)相识,后发展为恋爱关系。交往中,周某向小王吹嘘,其父母在外国做生意,开的是奔驰车,家中非常有钱。
不疑有诈的小王信以为真,还以为自己找到一个有钱的好女友。后周某住在小王家中照顾小王生病的母亲楼某数月,与这位未来“婆婆”建立了感情基础。
图为:周某微信转账记录。义乌公安供图
2017年5月,周某以她父母急需用钱为由,私下向“婆婆”借了1万元现金。楼某并未拒绝未来“儿媳妇”的要求,便答应了周某并为其保密。在之后的3个月内,周某又向“婆婆”先后借了3万元。并说等她父母回国后会来义乌与大家见面,那时会把钱全部还给“婆婆”。
而到了约定的这一天时,小王一家人等到天黑也不见周某父母到来。楼某见此状况,这才向丈夫、儿子说出了此前周某私下借走4万元现金的事情。
感觉蹊跷的小王,马上拿着母亲银行卡到银行检查存款,发现里面的4万多元也不知去向。小王问银行工作人员,为何卡上的钱被转走却没有短信提示,工作人员却称,每一笔钱转走时客服都会发短信提示的。
审理中,周某交代,其实她父母根本没在外国做生意,从楼某手中私下借来和微信转来的钱,一部分为小王购置了手机、戒指、手表等物品,一部分用于炒股,剩余的近7万元已被挥霍一空。
周某还称,楼某的银行卡钱之所以被转走,是因为她将银行卡绑定在了自己的手机里,在转走楼某银行卡上的钱之前,周某还专门从网上找来软件,屏蔽掉了楼某手机的短信提示功能。
现周某已被义乌警方依法刑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