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许晓楠
在大连,全国文明城市的丰厚底蕴使生活在这里的残疾人充分感受到温暖与幸福。2011年6月,大连荣获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称号,同月,国务院残工委授予大连市“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在高起点、高标准中起航,广大残疾人在“政府主导、社会关爱、全民参与、自强共进”的良好社会氛围中,自强不息,不断实现着人生价值。
加强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
“十二五”期间,全市投入资金15亿多元,在残疾人养老、医保、托养、住房、救助等方面不断出台优惠政策,残疾人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全市城乡约2.6万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调整了低保标准。每年有1万多名残疾人享受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助,重度残疾人享受200%、贫困残疾人享受100%的专项补贴。同时,为55~59周岁的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5年共发放生活补助金700多万元、5万余人次。
对残疾人参与医疗保险给予优惠,将非从业残疾人纳入了参保范围。目前,全市城镇残疾人已全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7万多名农村持证残疾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重新修订了《大连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办法》,实现集中托养、居家安养和日间照料三位一体托养工作体系。5年来投入托养服务资金1亿多元。
改造残疾人危房1000多户,投入资金5500万元。连续2年将“农村残疾人家庭危旧房屋修缮”列入市政府重点民生项目,共修缮残疾人房屋2725户,投入资金2725万元。
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十二五”期间,我市在教育、康复、就业、无障碍建设等方面不断为残疾人创造有利条件,使残疾人充分享受社会进步的成果。
全市形成了以“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连续3年将“辅助器具进入困难残疾人家庭”列为市政府重点民生项目,为3万余人发放各类辅助器具5万余件;连续2年为3.55万困难残疾人免费体检。
不断完善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规定,共安置残疾人就业1万余人,扶持残疾人个体创业800多人,提供扶持资金1000多万元。开展“建设20个市级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项目,全市培训残疾人3万余人。
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
在大连,人道主义精神持续弘扬,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关爱、全民参与、自强共进”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将残疾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兼顾,同步实施。各级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将残疾人工作列入部门计划,尽心尽力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全市各级残联组织结构不断优化,树新风,接地气。全市社区1700多名残疾人专职委员面向基层,为残疾人排忧解难。大连市无障碍促进会等社会组织在残疾人事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社会各界捐助扶残资金及物资2000多万元,全市1万多名助残志愿者活跃在残疾人需要的地方,大连市被中央文明办、民政部、中国残联授予“全国志愿助残示范基地”。
全市广大残疾人乐观向上,积极进取,一批批自强典型不断涌现。在伦敦残奥会、全国残运会等各类体育赛事中,他们共获得金牌54枚、银牌49枚,铜牌20枚。
“十三五”期间,大连市残疾人事业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忘初心,奋勇前进,为全市广大残疾人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努力开创残疾人同步小康的崭新局面。